November 5, 2013

  • 我對《東張西望》的投訴內容

    我對《東張西望》的投訴內容

    11月5日《東張西望》明顯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第九章規定,在有關香港公共政策或備受香港公眾關注而又具爭議的真實題材節目環節,完全沒有做到恰當地持平。

    該節目在討論電視發牌事件時,未有為觀眾清楚交代本身涉及的利益衝突卻對未能成功申請發牌的香港電視網絡這潛在競爭對手展開攻擊,目的明顯是製造輿論及社會壓力,意圖左右政府日後的發牌決定。需知兩間以大氣電波廣播的電視台將於2015年續牌,無線是次妄顧法律主動為政府政策侏駕護航的舉措,明顯就是向當局示好以圖得到續牌之延後利益。如今次事件廣管局及有關方面不持正而行嚴格執法予以重罰,實難脫包庇之罪。

    觀乎有關節目之內容,亦有大量不盡不實之觀點,例如三間母公司之間的比較一節,根本就是誤導。若上述母公司論成立,無線更是罪加一等。作為獨立上市公司的大股東,TVB的陳國強,多年來與NowTV老闆李澤楷之父,即長和系主席李嘉誠關係密切,有緊密的生意關係。如今公然讓旗下電視台攻擊友好的競爭對手,分明就是公器私用,嚴重違反專業守則。

    此外,有關機頂盒及公共天線一段之內容,亦有故意誤導市民之嫌。基本上,目前獲發牌的電視台並不佔用大氣電波亦不依靠發射站廣播,理論上新獲發牌者(不包括將於明年一月試播之港台電視)根據經濟考慮均會採用光纖入屋的做法,故不存在節目內所談及之技術問題。

    上述內容,僅為其中部分例子,未能完全反映該節目之所有問題,還望貴局在處理有關投訴時,多參考其餘投訴者(如有)之證詞,以認真的態度完整地審視該節目之所有問題,並依法懲處有關人士,以正視聽。

    延伸閱讀
    投訴《東張西望》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

    相關連結:
    該集節目的youtube版本

    投訴連結:
    廣管局網上投訴系統

    部分投訴內容參考:
    東張西望涉違電視業務守則 (明報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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